归档时间:2018-07-0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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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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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岳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核

简要办事程序

开学初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供低保证或家庭困难证明)→校评审小组确定资助名单并分档→校内公示→学校将汇总表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承办人确认签收→主任审查→局领导审签→报市财政局审定→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财政部门将国家助学金打卡发给受助学生。

申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提供低保证或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3、《湖南省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能按程序,符合要求的。审核责任人为主任、副主任及承办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2、《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教〔2010〕356号 

3、《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0]461号

承诺时限

收费说明

收费依据

关键词

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