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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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资助标准及用途?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普高在校生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4、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学生入学前必须办理好身份证,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学生填写《岳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等;

(2)学校评审:学校严格按国家助学金资助面限定的比例范围内,将资助指标合理分配到年级到班,班级通过民主评议初定资助对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年级组、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确定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的受助对象,按先低年级后高年级,有序、分班填写好《岳阳市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等额呈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呈报时间为每年10月30日前;

(3)审核公示:同级学生资助部门收到汇总表后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然后学校在醒目位置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再由学校到指定银行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学生资助卡,并发到每个受助学生手中,同时上报《岳阳市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卡申办汇总表》。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助学金打入办卡银行,办卡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资助卡中。受助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办卡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

5、 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普通高中校内资助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一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什么是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是经财政部、教育部同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的,用于资助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申请学生须具备什么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3、资助标准是多少?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4、资助款用在哪些方面?

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5、什么时间申报?

按当年上级文件确定时间,由学校及时通知学生。

6、申请程序如何?

①学生向所在毕业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

②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③高中学校受理申请表、证明材料后,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组成评审小组在下达计划数内等额评审。对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审核受助名单;

④学校将评审后的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受助名单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在“岳阳市学生资助网”上公示。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哪些学校可享受国家中职资助政策?

答:享受国家中职资助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

4、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500 元(每月150元,每年发10月,每年2月和8月不发),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的中职资助卡中。

5、为什么三年级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助学金只是用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三年级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来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

6、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资助对象是哪些?补助方式是什么?

(1)免学费补助资助对象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民办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我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照在校城市学生数的10%确定。

(2)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7、国家免学费资助的金额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免学费金额标准为省(区、市)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确定。

8、申请国家免学费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答:证明材料因对象不同而不一样。农村和县城非农户籍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学生无需填写申请表,只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需填写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和街道或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9、城市家庭经济收入证明有哪个单位出具?

答:相关证明由学生父母(或抚养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并经街道或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核认定。

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哪几类学生?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四、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

1、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什么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什么是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高校必须在每年10月20日前将《高校在籍在读学生汇总花名册》电子档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资助面平均约占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在读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等,名额比例为1:1:1,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4、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国家奖学金如何申请?

(1)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机构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同时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和市财政局备案;

(3)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4)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

8、国家励志奖学金如何申请?

(1)学生本人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表1);

(2) 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市级学生资助机构初审后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核;

(4)省级教育部门于11月15日前批复;

9、国家助学金如何申请?

(1)学生本人申请: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级推荐,院(系)评选:学生所在班级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推荐,院(系)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

(3)受助对象审核公示: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机构对院(系)资助评审的受助对象和档次进行初审,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初定,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再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发放: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核准的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金额,将中央及市级配套资金统一拨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再通过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打卡发放。

10、国家奖助学金如何发放、管理与监督?

(1)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核准的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金额,将中央及市级配套资金统一拨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再由高校通过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打卡发放。

(2)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3)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岳阳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⑥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4、什么是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①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③贷款利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④贴息政策: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①贷款证明材料: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②身份证明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支付宝账号: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借款学生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支付宝账户绑定。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报及办理程序

①贷款受理部门:借款学生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②审核材料:

首次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报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

③签订合同: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由湖南分行统一印制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该合同待湖南分行审批通过后方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往高校报到。

④电子合同回执单录入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借款学生持盖章后的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⑤贷款发放与支付:支付宝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5、特别提醒

①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和保管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②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已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③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学生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学生个人信息以及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

★④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⑤借款学生应在还款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结果,防止出现问题。

⑥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电话、就业信息、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

⑦如借款学生的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请务必及时前往办理贷款的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详情可查询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6、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805655

各县市区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岳阳楼区           8870863                    云溪区                 8413971

君山区               8155001                   经济技术开发区          8720835

南湖风景区          8849113                   屈原管理区              5724733

湘阴县               2229580                   汨罗市                  5180050

平江县               6220890                    临湘市                  3753638

华容县               4208355                    岳阳县                  7657066

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