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与待遇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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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单位名称)办事指南

单位名称(科室)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失业保险科

地址:炮台山路67号劳动力市场四楼415房                  电话:8251619

事项名称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与待遇划转

简要办事程序

1、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向失业人员出具《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提供转入地经办机构及基金转入帐户的明确信息。

2、转出地经办机构凭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出的接收函,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并出具《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如需划转资金的同时计算并划转基金到转入地经办机构。

3、失业人员本人将《湖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入地经办机构凭转出地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为失业人员重新办理申领登记、核发待遇。

申报材料

1、失业人员户口薄;

2、户口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审批条件

1、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申请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迁往户籍所在地,至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 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承诺时限

自受理30天内办理完结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待遇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