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灵活就业科、基金征缴科 电话:8251732、8251717 |
事项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退休审批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由参保单位(人员)提出退休申请 (二)申报资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 (三)认真审核退休人员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及缴费年限(初审) (四)符合条件人员或退休补缴后符合条件人员,科长进行退休复核; (五)分管副处长审批; |
申报材料 |
(1)岳阳市职工医疗保险减少申报表; (2)退休职工个人档案(副处以上只需提供组织部文件); (3)湖南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核)表。 |
审批条件 |
(1)凡经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批准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企业改制或关闭破产时,符合办理提前退休条件而提前退休人员; (3)连续参保,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缴费年限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补足。 |
法律依据 |
《岳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岳市劳[2000]25号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医保 退休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