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劳动关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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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
权力行使依据 |
《劳动法》第46条 |
受理(适用)范围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申报条件 |
1、行政管辖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申报材料 |
1、企业职工升级分配方案; |
办理程序和时限 |
1、企业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必须到企业实地进行调查核实。 |
监督检查 |
法规科对工资总额核准进行合法性监督。 |
责任追究 |
按照《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执行。 |
办公地点 | 岳阳市炮台山路96号 |
办理时限 | 接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核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