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食品流通设立登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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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各县(市、区)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岳阳楼区范围在市工商局一楼注册办证厅,咨询电话:8844230)电话:0730-8208161

事项名称

食品流通设立登记许可

简要办事程序

1、申请:申请人直接或委托他人向辖区工商(分)局提出申请

2、受理:对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人更正或补正材料

3、审查:大型超市、商场销售食品的以及申请许可范围中含批发业务的,工商执法人员将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实质审查。

4、核准或驳回:对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局领导或其受托人作出审批意见,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予以驳回,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5、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报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3、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5、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7、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平面布局示意图和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

8、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9、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10、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承诺时限

20天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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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食品流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