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告

来源: 【字体: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现就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均需参加年报。

二、企业年报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依法申报相关信息并公示。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年报前必须到省工商局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已办理数字认证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联络员备案。

四、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可以选择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五、2013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办理年报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六、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相关即时信息。


附件:

1、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

2、湖南省工商局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doc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4、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制度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