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三无"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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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

“三无”对象,是指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无住房的城乡特困对象。“无生活来源”对象,是指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以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无自理能力”对象,是指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无住房”对象,是指住房结构差且严重受损、倾斜,或房屋受自然灾害影响已倒塌,导致无家可归,寄住亲友家或村(居)闲置房屋的人员。

申办手续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常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常德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常德市农村五保供养证》

(四)其它必需的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个人申报→居(村)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公布初审合格对象→填写申报表→取证→街道(乡镇民政所)入户调查→街道(乡镇民政所)审核→公布享受对象名单→区县(市)社会救助局入户调查(抽样)→区县(市)社会救助局审批→张榜公布享受对象→发放“三无”对象救助证→享受“三无”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