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什么情况下可以转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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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因本级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技术和设备等原因暂无法治疗,确需转往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实行转院申请审批制度。  病情属实,经本地区三级医院(市一、市二医院)诊断(会诊)后,认为本地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患者,方可申请办理转院手续且只能按三级转诊原则办理:即市级医院转省内上级医院、省级医院才能转出省外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