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医疗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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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医疗审核科           电话:8251722

事项名称

医疗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

简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转院的患者家属或单位工作人员持《转院审批表》到医疗审核科办理审批手续,前台受理初审,科室工作人员签署转诊意见,同时开出《转院介绍信》和《转院须知》

(二)科长复核

(三)患者持《转院介绍信》按照《转院须知》的规定到转诊医院进行诊疗

申报材料

《转院审批表》

审批条件

1、经本统筹地区最高级别或专科医院会诊后仍无法确诊的疾病;

2、因本市技术力量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治疗的疾病。

法律依据

岳政发[1999]35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承诺时限

即时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市医保处 参保患者转诊转院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