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医疗审核科 电话:8251722 |
事项名称 |
医疗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审批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申请转院的患者家属或单位工作人员持《转院审批表》到医疗审核科办理审批手续,前台受理初审,科室工作人员签署转诊意见,同时开出《转院介绍信》和《转院须知》 (二)科长复核 (三)患者持《转院介绍信》按照《转院须知》的规定到转诊医院进行诊疗 |
申报材料 |
《转院审批表》 |
审批条件 |
1、经本统筹地区最高级别或专科医院会诊后仍无法确诊的疾病; 2、因本市技术力量或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治疗的疾病。 |
法律依据 |
岳政发[1999]35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承诺时限 |
即时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市医保处 参保患者转诊转院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