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结算科、办公室 电话:8251708、8251701 |
事项名称 |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 |
简要办事程序 |
(一)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情况的数据分析,结算科制做《协议》讨论文本 (二)处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参加协议内容与指标参数的讨论(可重复多次),根据集体意见制做《协议》的最终文本 (三)确定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参数指标的范围 (四)由处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定与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并完成协议签定 (五)办公室保存协议文本,分发协议指标 |
申报材料 |
1、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书及开展业务情况 2、医保定点资格证书 |
审批条件 |
经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医保定点的辖区内医疗机构 |
法律依据 |
附3 |
承诺时限 |
30天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关键词 |
定点医疗机构 服务协议 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