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关于南湖朵朵云超市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来源: 【字体:

2017年7月16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朵朵云超市经营的产品进行监督抽验。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经营的劲霸豆干(牛肉味)(生产日期:2017-04-03,保质期:9个月,规格:散装称重)山梨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梨酸标准要求≤1.0,检验结果为1.46;)。2017年10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编号:F201709111148-60送达当事人,并对该店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岳阳市南湖风景区朵朵云超市于2017年6月27日共购进劲霸豆干(牛肉味),共购进10公斤,销售单价24元/公斤,货值金额共240元。截止案发日止该批劲霸豆干(牛肉味)没有销售事实。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岳)食药监食罚[2017]029号,决定没收不合格劲霸豆干(牛肉味)10公斤;处以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壹万元整(10000元)。此案已处理完毕。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