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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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每周一至周四;

    样:按随机抽样原则抽取样品涉及微生物检验的样品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检:样品采集完后应于4小时之内送中心检验室进行检测;

    验:检验科自受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验工作,12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报告;

评价与送达:卫生监测技术与服务科及时领取检验报告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结果的卫生学评价,并送达被监测单位同时告知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