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

来源: 【字体:

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 岳阳市卫生局(法监科)

电话:0730-2988731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

简要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颁证与告知

申报材料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本单位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单和经过培训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人员名单(县以下医院要附相关执业医师的资格证、执业证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本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审批条件

1、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

2、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

4、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承诺时限

从受理到颁证与告知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