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医疗基金支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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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责任人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权力行使依据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岳政办发〔1999〕35号)

受理(适用)范围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参保城镇职工和居民。

申报条件

拨付单符合各业务科室结算规定,并完成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申报材料

结算科、医疗审核科、生育保险科、个人账户和特殊人群科递交的票据或拨付单。

办理程序和时限

1、与业务科室交接拨付单;

2、审核票据及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3、基金出纳网银转账、科长复审转账金额、账号;

4、交支出会计入账;

5、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由于票据等原因不能拨付的拨付单及时退回业务科室处理。

监督检查

1、每月底向财政社保科申报下月支出计划,接受财政监督;

2、按月、季、年向省医保局递交财务报表。

责任追究

风险责任人:

1、拨付单交接:余欣然。

2、拨付单审核:虞彦、余欣然。

3、网银转账:虞彦、邓莎莎。

4、凭证审核:张轩、李莺。

办理流程
办公地点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