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市医疗生育保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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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科长负责制下,分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
权力行使依据 |
《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岳政办发〔1999〕35号) |
受理(适用)范围 |
全市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和居民。 |
申报条件 |
参保人的参保条件符合政策规定 |
申报材料 |
征缴科、灵活就业科、城镇居民科递交的收入票据 |
办理程序和时限 |
1、与业务科室交接收入票据 2、在业务系统审核收入票据 3、交收入会计入账 4、从票据审核到收入会计入账的程序在3-5天内完成 |
监督检查 |
1、每月底向财政专户上缴征缴收入,接受财政监督 2、按月、季、年向省医保局递交财务报表 |
责任追究 |
风险责任人: 1. 收入会计及时与财政对账,减少未达账; 2. 基金管理科分派专人严格审核收入票据,收入会计复审收入票据后再入账。 |
办理流程 | 无 |
办公地点 |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