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执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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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电话:07308218773

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执业初审

简要办事程序

1、受理,个人经司法鉴定机构向市司法局法规科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初审,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15日)

3、会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会审,无异议者上报省司法厅复审(5日)。

4、复审,省司法厅对申报的司法鉴定人的初审材料按法定时限和程序进行审核

5、岗前培训,由省厅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6、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省厅作出准予执业决定,并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审批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键词

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