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根据《公安部关于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中检查、监护和阻止出入境等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1995]75号,1995年10月13日)的相关规定,许可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人持有本人有效护照,入境签证过期,且有正当理由的;
2.外国人来华事先未办妥签证退回有困难、且不属于不准入境人员的。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效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