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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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事项类别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决定机构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理条件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办理需具备如下条件:

1、内容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2、县级以上单位(不含县级,以下同),申请创办报纸形式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是县级以上企业;

3、不得使用“XX报”或“XX刊”、“XX杂志”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

4、发行范围和经费来源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5、承印单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格。

申请材料

办理内部资性出版物应提交以下材料:

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内容及编辑部地址、印数、发放范围;

2、主办单位及必要的上级主管单位的主要意见;

3、资金来源及数量;

4、承印单位;

5、含有宗教内容的,还须提交宗教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意见;

6、申请单位为社会团体的,还须提交社团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证

办理期限

3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8236127

咨询渠道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8233331

责任追究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

联系电话

8233331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夏8:00-12:00,15:00-18:00 ;冬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大楼401室

关键词

责任编辑: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