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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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

事项类别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5号)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湘新出[2003]72号)

受理机构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决定机构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理条件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审核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申请材料

1、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2、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明;

4、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和公司章程;

5、《湖南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表》;

6、生产场所、资金、设备的证明文件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证

办理期限

6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8236127

咨询渠道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8233331

责任追究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

联系电话

8233331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夏8:00-12:00,15:00-18:00 ;冬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大楼401室

关键词

责任编辑: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