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其他印刷品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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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

事项类别

其他印刷品印刷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5号)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湘新出[2003]72号)

受理机构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决定机构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理条件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审核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4、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5、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6、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申请材料

1、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2、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明;

4、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和公司章程;

5、《湖南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表》;

6、生产场所、资金、设备的证明文件及《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证

办理期限

60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8236127

咨询渠道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8233331

责任追究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

联系电话

8233331

办公时间及地址

办公时间:夏8:00-12:00,15:00-18:00 ;冬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大楼401室

关键词

责任编辑:市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