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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发改委审批办 日期:2017-05-26 16:23 

岳发改审[2017]49号

 

关于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市政府《关于市疾控中心搬迁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6]47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实施岳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大道西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20398㎡,净用地面积17170㎡,总建筑面积3934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23.2㎡,地下建筑面积12523.4㎡)。共3栋建筑,一栋10层公共卫生综合楼、一栋8层职业病防治医院、一栋3层附属用房。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测算

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4]2号)文件明确要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按照常住人口(以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准)的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根据省政府参事《关于加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建议》,湖南省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建议如下表。 

 

⠼/span>湖南省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建议表

机构 

级别 

常住人口 

(万人) 

配置人数 

编制标准 

全省 

6568 

11494 

(1.75)人/万人 

省级 

6568 

591 

(0.9)/10万人 

市级 

﹥700 

252 

(3.5-3.6)/10万人 

500-700 

210 

(3.5-3.7)/10万人 

300-500 

195 

(4.0-4.1)10/万人 

100-300 

150 

(5.0-5.1)/10万人 

县级 

﹥100 

170 

(1.3-1.4)/万人 

80-100 

120 

(1.2-1.3)/万人 

40-80 

105 

(1.3-1.4)/万人 

10-40 

50 

(1.25-1.4)/万人 

<10 

30人 

30人 

注:1. 人口数依据:湖南省2010年全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岳阳市疾控中心现有编制人员125人。岳阳市现有常住人口为570万人,按表应配置人数210人,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地市级65㎡/人)计算,市疾控中心所需建筑面积为13650平方米(210x65㎡)。

(二)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规模测算

根据《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设有病床的职防机构建筑面积按60-80㎡/床计算。本次按100床规模,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100x80㎡)。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规模测算

国家《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明确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建设,应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执法调查取证、办理发证、投诉、接待和实施公共卫生工作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需要,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对于人员编制较少的机构,设区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应不少于2400平方米。”则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为2400平方米。

(四)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业务用房规模测算

根据《急救中心建设标准》,急救中心车均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下表规定

建设规模

5辆

10辆

20辆

30辆

40辆

50辆

建筑面积

850

1400

2150

2950

3700

4450

本次建设按12辆急救车规模考虑,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建筑面积为1550平方米(1400+(2150-1400)/10x2=1550㎡)。

(五)辅助(食堂等)用房规模测算等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食堂餐厅及厨房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需配建食堂1241平方米(100x3.7+335x2.6/人)。

(六)地下停车面积计算规模测算

根据《岳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本项目按12辆/100平米配建停车位,共需车位313个,按每辆车40㎡计算,地下停车面积为12520平方米(313x40㎡)。

根据测算,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总建设规模为39360平方米(S=S1+S2+S3+S4+S5+S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40㎡,地下停车建筑面积1252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4011.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384.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444.25万元,预备费为2182.8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五、项目工期18个月。

六、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该项目年能耗折标煤总量为827.76tce。指标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节能指标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开展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开工建设。

七、招标事项:均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代理。

请建设单位凭此文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如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变更项目选址均须到我委重新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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