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信息
 
岳阳市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编稿时间: 2017-08-02 08:51 来源: 市安监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陪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安监局2016年度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上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加强职能),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新增职能)

(六)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和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及市属企业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国家、省财政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局共有人员编制56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事业编制29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7人,退休干部职工5人。局内设办公室(信访、财务)、安全生产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监察室。下设执法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个二级机构。两个二级机构尚无独立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 市安监局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市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合计1170.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92.76万元,占比84.81%;其他收入拨款51.29万元,占比4.38%;年初结转和结余126.47万元,占比10.80%。本年支出合计1170.53万元,较上年增加248.36万元,增加26%。年末结余171.67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23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703.95万元,较上年增加38.21万元,增长5.74%,占比73.23%。基本支出系保障民政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257.28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增加0.33%,占比26.77%。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全市事故隐患治理、事故调查办案等支出工作而发生的支出。详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9.32万元,同比下降7.53%,比年初预算减少17.18万元,降低28.96%。分项为: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8.63万元,共接待108批550人次。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4.37万元,降低43.5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7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规范事前审批、接待公函,陪餐人员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89万元,比预算减少4.61万元,降低10.5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6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三是9月份实行了车改,车改后车辆保有量为3台小轿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万元,比预算增加1.8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支出增加原因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国,一人一批次。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我局新进了干部职工。其中:人员经费494.75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46.83万元,其中办公费24.16万元、印刷费7.57万元、水电费3.84万元、差旅费23.09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五、2016年我局未进行政府采购项目。

六、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

2016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入推进改革,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实施协调、绿色发展战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但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实,年度预算执行中科目来回调整问题这样导致支出科目来回变动,也影响到相应项目支出进度。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