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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1-6月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情况通报
编稿时间: 2016-06-16 16:24 来源: 市安监局
 

岳市安监函〔2016〕61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市局《关于推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的通知》(岳市安监〔2014〕14号)的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并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希望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现将1-6月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据统计,全市应上报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422家、非煤矿山企业73家、烟花爆竹企业72家和行管企业1家,实际上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224家、非煤矿山企业62家、烟花爆竹企业63家和行管企业1家,上报率分别为53.1%、84.9%、87.5%、100%。自查隐患总数638项,整改完成603项,整改完成率94.5%;正在整改35项,占自查隐患总数5.5%。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419项,整改完成396项,整改完成率为94.5%;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78项,完成整改72条,整改完成率为92.3%;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22条,完成整改117条,整改完成率为95.9%;行管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9项,整改完成18项,整改完成率为94.7%。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局科室抽查企业记分情况

1-6月份无扣分。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科室和县市区的月报工作上报较为及时、内容较为详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除汨罗市局、开发区局和湘阴县局外,其他县市区安监局普遍存在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上报,少数县市区安监局须经多次催促并且应付了事,报表也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上报率不足的问题。

(二)仍然存在部分业务科室和县市区安监局不重视月报工作,未建立和落实违规扣分、举报奖励、核查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进展不平衡,其中岳阳楼区安监局未及时上报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月报汇总表,君山区安监局未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改月报汇总表,平江县安监局未上报自查自改月报汇总表纸质版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未上报1、2、3、5月份的纸质版报表。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对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组织指导的力度不大,部分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至今仍不清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为什么报、怎么报、报什么,导致隐患情况填写内容完全不一致,流于形式;部分县市区安监局上报程序不规范,平江县安监局和云溪区安监局未按文件要求分行业上报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

(四)大部分县市区安监局未按文件要求对企业月报表中的自查隐患内容进行抽查、核查,仅仅停留在企业怎么报就是怎样的情况,有部分县市区也只是口头上进行了抽查、核查,没有留下任何抽查、核查的痕迹,同时没有核实企业月报表的真实性,也未对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进行计分和处罚。

三、后段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扎实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上报隐患月报信息的企业数量,对辖区内不落实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根据企业事故隐患月报情况,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县市区局要组织抽查,按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月报工作抽查情况台帐,对月报中自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三)各县市区局要在每月报送月报汇总表之前主动与市局相关业务科室核定企业上报数量,杜绝漏报、迟报、不报和错报现象。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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