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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编稿时间: 2017-02-22 10:51 来源: 市安监局
 

关于2017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岳市安办〔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7年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5起,同比下降28.6%;死亡10人,同比上升100%;受伤0人,同比下降100%;经济损失1016万元,同比上升501%。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冶金等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建筑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5起、3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上运输业等未发生事故。

各地区事故直报分布情况: 临湘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岳阳楼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君山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1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1起、6人;平江县、汨罗市、华容县、湘阴县、岳阳县、云溪区、屈原管理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1月份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1起:1月24日21时5分,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大市场A4栋101号,岳阳市久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

1月份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1月份事故总量同比有所下降,除因2017年春节比2016年春节提前11天、矿山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停工放假及全市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因素外,不排除少数地区事故信息未及时录入统计直报系统。因此,请事故总量下降幅度较大特别是无生产经营性事故的县市区加大统计直报工作力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当前正值节后复工复产和春运返程高峰期,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市安办〔2017〕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特别是复工复产工作。

从近几年节后及复工复产事故情况来看,一般事故多集中在矿山企业和工贸企业,较大事故多为道路交通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要克服“假期综合症”等不利因素影响,对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严格依法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返岗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再培训,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立即启动节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重点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

要深刻吸取近期全省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教训,始终将道路运输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中之重。紧盯“两客一危”车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切实把好出站和上路、动态监控、路面检查三道关口,确保春运返程安全和全市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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