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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双十一”网购消费更应理性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10-29 15:29 浏览次数:1

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2018年第4号消费提示

 

“双十一”网购消费更应理性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与网络商家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各式各样的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为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能够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理性消费。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应尽可能事先对所购产品进行了解,避免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

二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慎重选择微信朋友圈购物,这种购物交易属个人私下交易行为,产生交易纠纷后难以维权。

三要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促销规则,不要盲目支付定金,根据《合同法》规定,“定”和“订”字区别很大,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四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五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六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目前,中消协已在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开通了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入驻电商企业包括淘宝网、京东商城、唯品会、苏宁易购、亚马逊、1号店、国美在线、大众点评、美团网等23家。消费者在网购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联系购物网店进行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先申请退款,然后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12315投诉或通过消协组织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解决。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