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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警示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3-06 10:18 浏览次数:1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高效快捷的网上购物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信息不对称,若发生购物纠纷调解难、维权难,消费者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利益容易受损。为有效解决网络商品交易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岳阳市工商局发布“网络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需谨慎,注意“网络陷阱”。

一、提高网络防范意识,谨慎保护个人信息

在互联网上进行消费活动必须保护好个人信息,尽量为电脑、手机等网络设备安装安全防范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和修复系统漏洞,要为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个人账号设置不同密码并定期更换且不能随意告诉他人。要加强银行卡网络交易盗刷防范,谨防钓鱼网站和网络诈骗,如果接到退款、重新打款、提额、积分兑换等电话、短信、微信时,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网址链接或者回拨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要登录官方网站或致电官方服务热线,与商家客服或银行客服核实相关信息确认真伪。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识别凭证,不能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其他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等要及时销户不能随意丢弃。

二、选择正规购物网站,仔细甄别信用信息

网上交易发展迅速,线上竞争甚至比线下更为激烈,个别网上卖家销售假货、以劣充好、商标侵权、消费侵权、“促销活动前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未如实全面介绍促销活动内容,诱导消费者盲目消费”、使用禁止使用的绝对化语言、夸大或虚构事实、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消费者网上购物时要仔细慎重,要店比三家、货比三家。在网站识别上,要查看网站主页面底部的ICP/IP地址/域名备案信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工商网监“红盾”标识信息等购物网站的身份凭证信息,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口碑好、信誉好、商品种类多的购物网站。在网店和商品识别上,要仔细查看交易规则、商品说明、月销量、总销量、库存量、买家评价、交易记录等,尤其是销量、买家评价以及和卖家客服的商品咨询情况,是购物时的重要参考,尽量选择销量大、库存量大、买家评价客观公正的商品。

三、要注意低价折扣

网购时要注意低价折扣,有的低价折扣隐藏着“猫腻”和“陷阱”,商家的低价折扣有可能是“先提价后打折”的假象。不要太贪图便宜,有些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如果低于实体店价格五折以上,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就相对大了。

四、要规范签收快递单据

消费者在签收快递单据时一定要规范操作,一般应先验货后签字,但由于目前各快递公司多数是先签收后交货,消费者在签收时不妨先从外观上初步检查物品的包装有无破损、有无刀片割过的痕迹、快递单有无重新粘贴、包装的胶带有无重新粘贴等,另外还可以大致掂量下物品的重量与快递单上标注的重量是否差不多,如果初步判断没有问题,可以签收,一旦发现问题则应谨慎签收。需要注意的是,在签收后要让快递员作短暂的停留,当其面打开包装检查核对物品,如果物品有破碎、短缺或其他问题,则应让快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以备索赔、退货、维权等使用。

五、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消费者与卖家在售前就商品的数量、质量、款式、价格等咨询沟通以及在售后出现问题沟通协商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物流快递单据、电子单据票号以及电脑和手机信息页面记录、截图、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书式和电子资料,以作为日后退货、索赔、投诉、维权的证据。

六、谨慎参与“点赞送礼”之类的商家促销活动

“微信点赞集赞转发”促销活动风靡一时,个别商家打着“微信点赞集赞转发”送礼品的旗号宣传推广自己,欺骗消费者。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商家承诺“微信点赞集赞转发”送礼品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商家指定要求的行为,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应依法履行。此外,“微信点赞集赞转发”送礼品活动中,商家若做出“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说明,则属于“霸王条款”。广大消费者在参与“点赞送礼”等类似活动时要理性,切记盲目跟风,以免因领取礼品、奖品的期望落空,产生上当受骗的心理。应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商家,并保留好相关宣传资料,便于投诉维权。此外,一定要看清活动条款,对于那些未标注礼品限额、截止日期的活动,还是少参与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