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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消费十注意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9-27 10:45 浏览次数:1

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2017年第5号消费提示

老年人消费十注意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于是他们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给他们心理、身体和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向老年人特别提出以下消费风险提示:

一、有病切忌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他们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不惜违法广告法,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卫生部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慌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九、上门维修找对人。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面对诱惑防风险。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集资、融资、返利等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