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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

  “聚焦执纪监督中常见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表现,《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了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等行为的处分条款。”近日,在岳阳楼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班上,审理室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专门讲解。

  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以及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学纪、知纪、用纪、执纪、遵纪。

  班子成员带头领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自《条例》印发后,已组织召开2次常委会、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并邀请专家教授现场讲课,第一时间把《条例》学深学透学扎实。部署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把《条例》新规定、新要求、新变化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确保贯彻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在抓好干部自学的基础上,还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讲学。在2024年全员培训班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有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讲解。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党支部学习,各党支部逐一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分章节、划重点等方式开展党员集中研学,支部党员结合各自工作谈体会、谈打算,真正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工作本领。

  在《条例》的实践运用方面,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实际,做好新增违纪行为的监督执纪工作,重视违纪定性和量纪情况的变化,进一步规范适用新旧条例条款的文字表述,并结合典型案件,加强宣教,推动遵纪守法成为常态。

  “下一步,我们将在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把《条例》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以主动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实际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干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岳阳楼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