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司法局协调办结一起收监执行案 维护法律权威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21-03-0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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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湘阴县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殷某某,因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依法应由社区矫正机构向原判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湘阴县司法局向市司法局汇报后,市司法局牵头协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指导湘阴县司法局对该案依法进行办理。

经湘阴县社矫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深圳中院承办法官就相关问题沟通衔接后,深圳中院于2月24日向湘阴县司法局、公安局送达收监决定和执行通知,并依法报备县人民检察院。3月3日上午8点,湘阴县社矫中心工作人员配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将该犯控制,同时联系深圳中院承办法官核算具体剩余刑期,湘阴县社矫中心和辖区派出所将法律文书和相关手续等办理齐全后,于当天晚上11点将该犯顺利送交了岳阳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据悉,此次的收监执行是我市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以来,由我市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办理的首例收监案件。该案件的办理既带有指导性,也体现了我市政法各家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良好局面,同时也维护了法律权威,确保了公平正义。(社区矫正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