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一二三”工作法深入推进农村殡葬陋习整治

来源:市民政局2018-09-0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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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简办,没做道场,遗体实行火化,将骨灰安放到公墓山。”近日,平江县梅仙镇一村级公益性公墓前,一名逝者家属正在安放骨灰,以及其简朴的形式为逝者送别。这是平江县整治农村殡葬陋习,劲吹文明新风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平江县通过一个行动促进、两项政策激励、三支队伍严管的“一二三”工作法,深入推进农村殡葬陋习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农村治丧普遍存在的重金厚葬、乱埋乱葬等歪风陋习,该县在全县24个乡镇全面开展“拆除活人墓、改建超标墓、建设公墓山”专项行动,着力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改善农村环境。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民政部门指导,以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片为单位,分片督促管辖范围乡镇全面摸底排查农村现有活人墓、超标墓、豪华墓,逐一编号登记、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工作方案。以乡镇和县直部门为单位,组织全县所有公职人员、村两委成员、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订带头文明殡葬承诺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治丧问题,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推进专项行动。

同时,该县推行两项政策激励。通过“以奖代补”推进乡村公墓山建设和活人墓、超标墓整治,对积极建设农村公墓山的乡镇和主动拆除活人墓、整改超标墓的个人分别进行奖励,1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成投用,群众主动拆除活人墓187座、改建超标墓285座;通过全面实施“六免一补”惠民殡葬政策,对进馆治丧、依规操办的群众,减免遗体运送、冷藏、火化费,骨灰盒(坛)、卫生纸棺费,贫困群体治丧厅租费,并补助生态节地安葬费,以惠民措施激励文明殡葬。

在队伍建设上,该县542个村(社区)村级均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本村的乡贤、宗族主事人、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事前引导、事中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督促村民遵守遗体火化、丧事简办、禁止乱埋乱葬等文明殡葬村规民约;乡镇组建文明劝导队,由当地有威望、有热心的离退休老干部和老党员组成,通过宣传动员、提前介入、耐心劝导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县直部门联合成立文明殡葬执法队,发挥民政、国土、林业、城管、司法等部门职能,协同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治丧、乱埋乱葬行为。

通过系列措施,该县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比去年同期提高30%,整改活人墓、超标墓624座, “三沿六区”等禁葬区范围内新埋葬坟墓基本杜绝,全县5条主干公路沿线和主要景区范围内的活人墓年前可以基本依法拆除,超标墓可以全部改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