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来源:市民政局2018-11-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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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县印发了《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从11月1日起,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计划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主要诉求等。其中,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形成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时确保2019年1月底前完成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

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每个乡镇都设置了集中信息采集点,行动不便的对象乡镇民政办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