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1月28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控方案、值班制度,严明值班纪律,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明确全市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入住的服务对象不离院外出,不新接收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得接受社会慰问、入院探访。
明确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只办理火化业务,暂停集中办理丧事活动。在暂停集中办理丧事期间,丧属可将死者遗体存放殡仪馆。疫情未解除前,严禁在家庭、其他室内场所和公共场所等殡仪馆外的仼何场所举办丧事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明确全市各级社会救助管理站暂停湖北籍受助人员送返工作。对从疫区流浪乞讨至我市的人员,妥善救助安置到位,防止在街头串流。
明确各级儿童福利机构、未保中心按照当地应急防控指挥部要求,所有工作区域、儿童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并按要求开展儿童护理,做到刷牙、喂饭等护理环节前均用消毒洗手液对手消毒,均戴口罩。重视加强员工和儿童心理调节,通过收看电视、播放音乐等方式缓解焦虑恐惧情绪,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明确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优势,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积极依法有序参与省、市组织的抗击疫情的慈善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医药产品、设备和款物,并加强对慈善捐赠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单位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做好捐赠款物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
明确加强心理疏导,在市康复医院开通24小时心理服务热线,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帮助确诊、疑似及医学观察人员渡过心理危机。
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和社工组织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援。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和社工组织尤其是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配合村(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主动为有需求的医务工作者及其家属、患者及其家属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