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岳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来源:市商务局2017-12-0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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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湖南省商务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商流通〔2017〕34号)文件,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从7月至11月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建立和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和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专项行动已经结束,现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吴桐向局长做了专题汇报,我局迅速做出工作部署,由商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环保、工商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学习领会省厅文件精神,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是联合制定了《2017年岳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四个部门各自检查的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以市商务粮食局牵头的多部门联合工作小组,落实各部门关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联系人,我局由服贸科牵头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我市四部门联合行动方案下发后,县(市)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逐级分解细化行动方案,云溪区和临湘市以政府办牵头发文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得力。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络平台、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向我市各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真宣传解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相关安全环保知识,一方面在门户网站岳阳红盾网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集中宣传,另一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车辆30台(次),在市内悬挂、张贴再生资源安全环保宣传横幅、标语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让行业经营者充分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和规范经营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备案的各项制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摸底排查,强力推进整治

自8月1日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工商、公安、环保部门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云溪区是我市石化基地,辖区内安全环保工作抓得非常严格,公安、环保、消防等部门采取不定期检查模式,杜绝安全环保隐患。汨罗市辖区内的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被定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化示范基地,是湖南省重点省级工业园,环保部多次直接检查,在10月份的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中,湘西自治州商务局对其园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给与了充分肯定。

整体来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者从经营状况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专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这些企业能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回收再生资源,安全环保意识较好,经营活动规范;二是有证照的经营户,经营活动比较规范,基本能做到守法经营;三是个体私营回收站点,这类站点大部分以家庭作坊式经营,以收购废纸、废塑料、废旧家电生活类废旧物资为主,此类再生资源回收点流动性大,难以全面掌握。

四、部门联动,集中整治整改

按照全市的行动部署,我市各县市区在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加大了部门协调配合,对问题突出的再生资源企业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如:汨罗市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2家涉嫌违法销售的企业法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中一家已经移交监察机关提起公诉。汨罗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6家再生资源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取缔;华容县公安局下达治安备案、消防限期整改通知22家,华容县商务部门对台账管理登记混乱的7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辖区内的企业统一制作并发放了《再生资源回收台账本》,做到了一企一档案;湘阴县工商部门对2家无证无照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了依法取缔;云溪区公安部门对未按要求进行治安备案的9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商务部门对12家对未在商务部门备案的企业下达限期备案通知书,督促其及时完成了商务备案。临湘市在联合行动中对12家未配备消防设施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购置配备消防器材。

五、加强督查,确保不走过场

自9月1日起,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责组织领导干部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了检查整治,商务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的经营者采取听、看、查的检查方式,一听其汇报,二看经营场地、经营面积情况、回收物资分类堆放情况、消防器材和安全制度情况,三查是否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有无完整的回收和出售记录台账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对现有回收企业(站点)进行了清理,为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并核发了省商务厅统一设计印制模板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要求企业和个体户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有77家企业纳入新的备案系统,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注册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压实各地工作任务,做到安全环保行动不走过场,9月20日,我局吴桐副局长带领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各县市区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整治工作进行了商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落实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重新办理商务备案情况,同时,现场抽查了部分再生资源企业备案登记、台账登记、消防器材等情况。经过我局下到相关县市区督查,加大了各地对此项工作落实的力度,收到了较好效果。督查完成后我局及时对整个县市区督查情况进行了全市发文通报。在工作督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地方方案落实到位,各部门联动积极,都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管理。但是也发现有少数地方不够重视,如平江县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中,未按照省、市两级工作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开展多部门联动,上报的部门情况不清晰,我们在整个行动的检查中,已经责令其改正,杜绝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10月26日,在省商务厅精心部署下,全省十四个地州市开展了湖南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湘西自治州商务局副局长向荣、工会主席宋泽新一行组成的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了一次省检,省商务厅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完成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

我市目前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有211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其中停业、转业经营、甚至执照上有此业务又没开展此项业务的有30家。截止11月15日,全市各县市区联合检查了144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90家,进行商务备案的共计77家,各县市区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2数次,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未进行商务备案、工商执照过期、无消防器材、回收台账不规范、物资堆放不规范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存在问题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也暴露出整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三低”:

1、组织化程度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以社会化个体回收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回收量占回收总量的比例不高。行业小、散、差的特点明显,回收主体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差,个体流动收购点在工商部门注册难度较大,不便于管理。除了汨罗市再生资源工业园为国际级标准化管理外,其它县区大多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为主,规模较小。特别是一些收购站点流动性大,工商部门也不容易掌控。

2、分拣技术水平低。行业内技术研发普遍投入不足,操作工人缺乏技术培训,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较低。除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从业主体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分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再生资源的利用率。

3、经济效益和资源回收率低。废玻璃、废电池、废节能灯、废纺织品等品种,受回收成本高、运输成本高、利用价值较低和利用水平有限等因素影响,经济效益较差,回收率较低,个别品种甚至随生活垃圾丢弃,导致大量应当和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产品被当成垃圾处理掉。城市生活中的“易消品”很多成了再生资源回收的难以处理的“难消品”。

七、几点建议

通过这次省厅统一部署的再生资源安全环保专项行动,我们深深意识到注重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世界性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论是规模,还是产业化,尤其是末端的加工利用方面,都潜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为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发展,结合我们在督查过程中与再生资源企业沟通得到的反馈意见,提出一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全省再生资源企业税收政策的扶持力度。再生资源行业随着国家鼓励城镇化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不断的扩容,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行业,它承载了城市和人们生活新旧更替的消化功能。但是从目前看它又是微利行业,深受宏观形势、国家政策的影响。自2011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停止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后,回收企业几乎再未享受优惠政策。该行业收入毛利不高,运输成本高,利润的经济效益未充分体现,不利于整个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建议政府延续、稳定政策支持,扩大支持范围。对经济效益差、但社会效益显著的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在政策上鼓励企业回收和利用,包括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上市条件的物资回收企业上市,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并给予财政贴息,缓解开发的资金压力。

2、加强无照回收站点的查处和取缔,我市有数量庞大的无证无照回收站点和以捡破烂卫生的群体,他们占据违法建筑、居民空置房屋等,以回收生活废品为主。这类群体极难监管,希望上级部门出台办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流动收购点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