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以铁的手腕护卫十亿国有资产回家

来源:岳阳县国资办2018-12-0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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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各县直单位现有国有经营性门面及存量公房1188宗、13.6万平方米,市场价值高达10.8亿元。因历史原因,其中绝大部分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对外承包出租,既造成国有资产的极大流失,又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今年5月以来,县委县政府较真碰硬、迎难而上,开展了一场刮骨疗毒的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这些国有资产已由县国资公司统一管理,年均增收达3000万元以上,且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一、明确“铁要求”,铲除顽瘴痼疾

1983年岳阳县恢复建制后,为促进县城荣家湾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允许县直单位在建办公楼时,将临街门面对外出租。30多年来,这些门面经多次转手、违规层层转租、高价转让,致使各单位门面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信息不清,造成日常管理乱。如,某单位34个门面9年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最近3年也没有收取任何租金。据统计,各单位门面资产总价值高达10亿多元,由于租金未与市场同步上调,年收益流失在2500万元以上。

近几年来,少数部门也开展过整治行动,但都未收到较好成效,主要原因是转租户为了维护自己多年来的非法获利,千方百计阻挠。如,蒋某租赁县供销社2个临街门面,每年付给供销社租金1.58万元,通过转租,每年收取租金18.2万元,转租8年,非法获利100多万元。以蒋某为代表的转租户,占到整治门面的40%以上,他们将国有资产当作私有财产“世袭罔替”,一旦整治就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对抗。同时,过来有些单位将门面租金当作解决经费不足的重要渠道,整治意愿不强烈。

国有资产违规使用的乱象,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公平正义,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今年4月,县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就国有资产专项整治进行研究。县委书记田文静在会上指出:“我县国有资产违规使用乱象,是恢复县建制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横亘在改革路上的暗礁险滩,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担当进行彻底整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拉开了铁腕整治国有资产乱象的大幕。

二、锁定“铁数据”,夯实基础工作

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岳阳县违规使用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压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同时,成立县国有资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为了掌握专项整治的“铁数据”,我们严把调查摸底的第一道关口,通过仔细核对单位报表、逐门逐户深入调查,详实掌握了相关数据,做牢做实了基础工作。底数调查方面,共核实涉及出租门面926个、存量公房262套;租赁关系方面,共摸清存在转租行为的门面371个,无偿占用、转租存量公房210套;违规情况方面,对参与违规转租的43名公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对违规转租数量大、非法获利多的重点租赁户纳税情况进行了核查。

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我们在统一国有资产权属关系方面下功夫。成立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有出租门面、存量公房收回统一管理。组织国土、房产等部门对每宗国有资产进行测绘、收集资料,将原来各单位分散管理的资产全部过户到县国资公司,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统一制作“岳县国资管理”标牌进行编号标识。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客观评估,科学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并由县国资公司与相关承租人重新签订合同,资产原属单位协助监管。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印制县政府通告全城张贴、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发动,以及利用县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肆宣传,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整治任务单位也通过多次入户宣传、印发政策宣传资料、召开租赁户会议等“一对一”宣讲政策,“面对面”争取支持。

三、把握“铁原则”,突出公平公正

专项整治进入实施阶段后,我们始终突出公平公正,注重分类施策,既确保了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推进,又最大限度维护了承租户合法权益。如根据租赁关系不同,我们将出租门面分为未转租和已转租两大类,将未转租户分为合同已到期愿意继续承包、合同未到期愿意继续承包、合同已到期不愿继续承包、合同未到期不愿继续承包四种情况,将已转租户分为转租合同已到期、转租合同未到期两种情况。针对每种情况制订具体可行的操作处理细则,首先由利益纠纷各方依照细则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资产所属单位和县整治办出面调处,调处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们还根据租赁对象类型差异,多次召集法律专业人员,听取意见建议,制订不同的合同文本,实行不同的租金政策。为鼓励承租户积极配合整治,我们规定在9月30日前与县国资公司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按评估租金优惠让利40%。对极少数租赁关系特别复杂的,则进行集体会商,实行“一店一议”“一户一策”。

违规使用国有资产,获利的是极少数,受损的是绝大多数。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保护承租户的合法正当权益摆在第一位,从优先承租权、合理确定租金价格、适度让利等方面综合考虑、分类施策,既让转租户点头认可,又让原租户无话可说,更让经营户拍手称快。经营户张某说:“这次整治后,不但年租金下降了近4万元,而且再也不必担心转租户随意加租金。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现在生意更好做了,我们的信心也更足了。”

四、用好“铁手段”,依法依规推进

依法依规是整治工作的底线,也是有序推进的一把利剑。整治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制订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操作细则和租赁合同时,认真查找法律依据,反复征求专家意见,逐字逐句仔细斟酌推敲,确保整治工作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根据租赁对象的配合程度,分别下达依法解除原合同、限期重新签订合同、限期腾空门面等文书,由收件人签名并拍照留证。对违规转租、非法获利且数额巨大、拒不配合、集访闹访的转租户,掌握查实偷税漏税证据后,依法征缴税款并顶格处罚。

同时,我们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串联、组织集体越级上访、闹访的首要人员,共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2人,并直接取消其原有的门面经营权。被依法重点处理的熊某从拘留所出来后幡然醒悟,对其他转租户讲:“我们的要求确实过分,完全是违法行为,再霸蛮对抗只会吃更多的亏。”

专项整治中,我们注重充分运用法律、纪律、经济等手段,为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凡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支持、不作为的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后查处;凡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支持、不配合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一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诫勉。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9人次,县整治办相关负责人共约谈党员和公职人员13人次,依照整治工作纪律规定对他们作出警示。

五、建立“铁机制”,强化后续管理

通过国有资产专项整治行动,岳阳县使市场价值达10.8亿元的国有经营性门店及存量公房彻底理清了租赁关系,实现了统一规范管理。在近三年租金优惠让利过渡期内,每年收取租金1871万元,增加1088万元,增长138.8%;三年后恢复评估租金,每年可收取租金3296万元,增加2512万元,增长320.5%,相当于目前县内最大的工业企业形成的可用财力。同时,通过专项整治,经营户不再承担因违规转让形成的高额租金,建立了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做好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的结合文章,我们明确规定县国资公司为全县国有资产后续管理单位,出台《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了一系列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后续管理机制。如,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定期组织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转租及履行租赁合同约定事项情况,建立了日常监督机制;将租金收入全额解缴国库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资金监管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让每一宗国有资产权属明确、资产状况明白、资金进出明晰,建立了资产管理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对闲置国有资产及时公开竞价招租,建立了保值增值机制;明确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有重大安全隐患则由资产原属单位、县国资公司审议后按程序办理,建立了日常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