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局   2023-08-2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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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改善基层环卫工作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正肯,确实为我市环卫工作中普遍存在并关注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环境卫生设施不足的原因

  一是历史欠帐太多。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21平方公里,至少需配置484座公共卫生间和121座小型垃圾中转站。我市中心城区6区现实际配置公厕166座、小型垃圾中转站80座。二是老旧城区分布不均。受历史原因影响,我市环卫设施主要分布老城区居多,新建城区的环卫设施数量不够,呈现出老城区多、新城区少、布局不合理、分配不均。三是规划建设难于落地。一方面,已建成区过去没有规划考虑配套建设环卫设施,现在要增建却无地可用,用地难;另一方面,新增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建设环卫设施,但小区及周边业主反映强烈,通过阻工及上访等方式要求取消建设,邻避问题难以解决。四是新建项目配建把关不严。首先是执行规划不严,配建数量很少。在城市建设开发过程中,新增的城市干道、广场、大型小区、综合性项目未按标准配建。其次是在旧城区改造、棚改过程中,仍然没有安排环卫设施用地,且相继拆除了部分环卫设施。2021年事权下放后,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基本上无新增。五是“先建后拆”执法不严。《岳阳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8〕12号)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拆除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其中确有必要拆除的,应当事先提出拆迁方案,并按照谁拆除谁还建、拆一建一的原则,实行先还建后拆除;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先还建后拆除的,应当在落实符合规划要求的还建用地和还建资金后,方可拆除”。但实际把关不严,部分单位以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由,拆除设施不上报、签订还建协议不履行,受限于执法力量不、执法不严、事权下放等多种因素,推行难度大。六是政府投入不够。我市环卫设施应建任务大,财政投资有限。2018年、2019年,通过积极协调调度,才争取到市级计划资金3340万元,新建了公厕垃圾站10座、改造公厕垃圾站6座。七是建设主体不明。2021年事权下放后,我市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已按属地下放至各区由各区负责,属地建设权责不明。八是环卫设施建设缺乏激励机制。

  二、采取措施

  1.摸清现有底数,分解建设任务。组织市中心城区各区进行环卫设施要素普查,对照《岳阳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厘清各区建设任务。年初下达建设任务,分步推进。

  2.出台指导意见,加强日常考核。出台《岳阳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建设、摆放指导意见》,明确环卫设施建设原则、实施方案、日常管理和执法保障,并将建设和设施管理纳入市城管委日常考核考评,倒逼建立长效机制。

  3.争取市级资金,建立激励机制。针对您提出的区级财政压力大,我局适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争取市财政支持,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