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城管局   2016-06-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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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城管发〔2016〕14号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6年度局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2016年度局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实施方案,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5月24日

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印发

2016年度局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4]1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意见》(湘办[201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信访联席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方案>的通知》(岳信联办[2016]9号)要求,现就2016年度局领导接访下访和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局领导接访下访

1、参与接访的局领导为局党组成员。

2、局领导具体接访时间由局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确定,每名局领导每季度需接访一次,并提前在局办公楼、信息网、宣传窗内公示。接访形式以定点接访为主,接访地点设局一楼接访室,也可根据需要另行确定合适接访地点。

3、参与接访的局领导除定点接访外,还可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进行,面对面联系和接待群众。重点接待多次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重点人员和生产生活困难群众,及时妥善处理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

4、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对已经进入和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可由部门联合会商或采取信访听证、复查复核等方式处理;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或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局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局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有关具体工作;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负责人要共同参与接访,做好信访事项法律法规政策解答和现场调查工作,提出处理问题建议措施,落实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和交办事项,及时将有关办理落实情况向局领导进行书面汇报,并抄送局办公室;市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做好接访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局办公室要做好局领导批示意见和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局领导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

1、实行局领导牵头包案督办信访积案。局党组成员分线牵头包案督办局属各单位信访积案。

2、局领导牵头包案督办的信访积案从市信访局2016年信访积案化解“千案攻坚”行动确定的案件中选取(另行下发)。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一件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切实做到“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矛盾化解、包教育稳控、包息诉息访”,推动突出信访问题的解决。

3、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因案施策,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信访积案措施。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合理诉求,要做到一次性解决到位;对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对诉求不合理、不能解决的,要理顺情绪思想教育到位,防止矛盾激化;对多次处理仍然反复上访的案件,要调整办案思路,不拘于原结论,复查到位;对缺有错误和瑕疵的案件,要做到纠错到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又不形成攀比的个案,群众生活确实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到位;对合理诉求已经解决、程序已经终结的无理上访,要在教育疏导、人员稳控的基础上,依法处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