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27

五尖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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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尖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项目已由临发改招[2017]2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尖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湘市五尖山南门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临湘市五尖山南门公园南门景观项目(一期)以北部分,二期项目总面积约为25409平方米,其中生态探索区面积约为9654平方米,该区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沿山体设置曲折木栈道,放大处则形成观景平台。道路绿化区面积约为15755平方米,该区以现状条件为基础,在保留原有植物景观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约为24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1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五尖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项目采用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土建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五尖山森林公园南门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2)采购部分:按项目设计要求所需的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土方平整、辗压;建筑、安装、设备调试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等相关配套设施;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能力。

3.2设计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近3年内(指2014年10月1日期~2017年9月30日止)必须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湖南省外设计或施工企业均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

3.8企业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企业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由于本项目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困难、报名单位需与业主取得联系进行现场探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行负责。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成员可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 6日12时00分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5.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临湘市工业局405)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单位介绍信;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证书;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拟任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1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包含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13、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14、联合体协议。

注: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彩印件壹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临湘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6人)的证件原件交代理公司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湘市城中北路18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80740148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湘市工业局405室

联系人:钟玉平   电  话:0730-379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