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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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7〕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并经监管部门核准招标,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王家河

2.3工程概况:岳阳王家河桥东停车场项目位于岳阳市主城区,本项目位于岳阳大道与大桥河路交口,西临大桥河路及王家河风光带,南临岳阳大道,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1607.2㎡,净用地面积11848.8㎡,总建筑面积295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6.6㎡,地下建筑面积27213.4㎡),项目投资估算21726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约18041.8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其中:

2.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项目建设期后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2.4.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

2.4.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工期要求:项目总承包管理工期2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0个月。

2.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土建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机械式停车设备质保期为二年,其他设备按生产厂家质保期提供质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4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及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

3.6.1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各1个,均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并提供2017年6月1日以后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6.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且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17年6月1日以后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省外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并审查),省内施工企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网上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 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 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 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单位请由授权委托人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到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256号宏安大厦28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电子版另计。

6.2本项目澄清、答疑均为书面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电话:0730-872730。

10.其它要求

10.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东35号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大楼9楼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187730021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利  黄平城

电  话:18608419810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256号宏安大厦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