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金塘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白水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团结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6】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金塘桥位于湘阴县三塘镇境内,Y564线高栗村-葛家村路线上,原桥建设年代久远,交通流量日益增大,该桥出现病害,桥面铺装缺失、护栏破损露筋、砼露骨、主拱圈砼露骨、局部蜂窝麻面、拱顶侧墙竖向裂缝、腹拱圈立柱上部竖向贯通裂缝,桥台护坡及八字墙开裂、局部脱落等,桥梁结构危险,需拆除重建。
白水江大桥位于湘阴县长康镇,原X197线种场-长康镇线路上,原桥建设年代久远,交通流量日益增大,该桥出现病害,桥面铺装缺失、护栏破损露筋、砼露骨、主拱圈砼露骨、局部蜂窝麻面、拱顶侧墙竖向裂缝、腹拱圈立柱上部竖向贯通裂缝,桥台护坡及八字墙开裂、局部脱落等,桥梁结构危险,需拆除重建。
团结大桥位于S317线上,湘阴县袁家铺镇,原桥建设年代久远,交通流量日益增大于,该桥出现病害,拱顶侧墙纵向裂缝、桥墩横向裂缝、主拱圈上层砼蜂窝麻面、砌体间砼脱落、桥台拱脚处开裂、护栏开裂、桥面铺装缺失、桥梁结构危险,需拆除重建。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桥梁的建安工程。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 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对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备案后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2~2014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年11月 22 日(节假日与周末休息),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4:30时~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投标意向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单位公章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⑥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近半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及个人查询网址和密码、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2 月 8 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0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7万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
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可打印),该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岳阳市交通运输网”站上发布。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招 标 人: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湘阴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邹海波
电 话:13407306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旁(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8715023
联 系 人:蔡义平
监管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 8715528
传 真:0730- 8715528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施工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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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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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讫 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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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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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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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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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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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金塘桥危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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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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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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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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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交(竣)工过2座单座桥长50米(含)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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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白水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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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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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团结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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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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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在报名时不予认定。
2.近5年,指2012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准。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湘阴县金塘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白水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团结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的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湘阴县金塘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白水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团结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湘阴县金塘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白水江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湘阴县团结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