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鲇鱼须镇藕池河堤面硬化工程已由华发招核[2016]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县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华招2016-140;
2.2 项目名称:华容县鲇鱼须镇藕池河堤面硬化工程;
2.3 建设地点:华容县鲇鱼须镇;
2.4 规 模:项目工程投资约200万元,道路全长2600米,路面宽4.5米;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日,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8 招标范围:路面开挖、安保工程等(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息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有类似公路工程(长度为3公里及以上,级别为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业绩2个(业绩需网上可查),必须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4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有类似公路工程(长度为3公里及以上,级别为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业绩2个(业绩需网上可查);
3.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也不接受近三年被省或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投标人报名。
备注:建设方将对中标单位项目部关键人员实行押证管理,施工现场实行人员考核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接受报名)到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现场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原件一致性的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③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有近6个月的详细缴费记录)及2个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在单位名称一致;④拟任总工程师职称证、身份证、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有近6个月的详细缴费记录,近6个月指2016年5月到2016年10月)及2个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在单位名称一致;
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网上登记截图;
⑥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到场报名人员身份证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除介绍信外①-⑥项须留存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每套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10时30分。
5.2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五里牌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17:00时前(以到账为准)。
6.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
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可打印),该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9、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 华容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容县鲇鱼须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容县鲇鱼须镇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786003121
招标代理机构: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华容县章华镇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 袁先生 邹先生
电 话: 13974063282 13327202760
电子邮箱:310357094@qq.com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施工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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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讫 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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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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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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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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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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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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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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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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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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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开挖、安保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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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有类似公路工程(长度为3公里及以上,级别为四级及以上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业绩2个(业绩需网上可查),必须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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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另外,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同时说明该业绩工程网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链接网址;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内容须与该业绩工程其他证明材料的内容一致。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近5年,指2011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华容县鲇鱼须镇藕池河堤面硬化工程”的投标。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华容县鲇鱼须镇藕池河堤面硬化工程 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华容县鲇鱼须镇藕池河堤面硬化工程施工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