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27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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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土地开发项目  已由以区国土资发[2016]5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屈发改审[2016]75号),现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按本公告第3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土地开发项目   

2.2招标编号:   DHJSQY2016-012

2.3建设规模: 6.49 公顷,新增耕地3.88公顷。

2.4工程施工费: 67.36 万元

2.5计划工期: 100  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金洲村土地开发项目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

建设地点

河市镇金洲村

合理定价

(万元)

  67.36

备注

公开招标

(注:本项目最终标段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对本次招标项目无效)

3.4、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招标人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并实行电子签到制。

3.5、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伍仟元(1.5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7年1 月19 日12:00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附件2)

3.6、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2)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12 月 30日至 2107  年 1 月 3 日 8:30-11:30 至 15:00-17:00 时止(节假日不休息)到 岳阳市金鹗中路检察院正对面湘泰楼C301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300元。共计800元。(售后不退)

4.3、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的获取:报名现场购买;

4.4、投标申请人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需提供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2016年 6 月至2016年 11 月)的社保证明材料;(9)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表);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1、1-1,附件1-1中标注为*的为必填项目。投标人持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2017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2、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屈原管理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沈琦

电    话: 18216364678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女士                              

电  话:   1862730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