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8平江县余坪至市里公路工程与S322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均属平江县火力发电厂的配套建设项目,S208平江县余坪至市里公路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6)655号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213号批准立项和建设,S322平江县梅仙至范固公路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6)656号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225号批准立项和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同时进行资格后审。
2.1 S208路线起点位于平江县余坪,与S322线(原X011线)平交,经东皋、范固、张市、泉源,止于市里,与G536线(原S208线)相交。路线全长约16.44公里。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9米,桥梁234米/5座,均为中桥,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S322路线起于平汝高速公路梅仙互通连线与G106线交叉处,往西经高义小学、姚家塅、止于范固。路线全长6.75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254米/4座,其中1座大桥、1座中桥、2座小桥,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本次两个项目作为华电平江电厂先期控制性工程,平江县政府为了配套公路同步建设、快速推进、降低成本、便于项目的协调与管理,以《关于华电平江电厂两条配套公路工程变更项目法人的请求》(平政[2017]16号)专题向市政府请示,并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将两公路原项目法人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两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并且平江县政府和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去函《关于华电平江电厂两条配套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事项的函》(平政函[2016]226号)、《关于华电平江电厂两条配套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事项的请求》(岳路投司[2017]1号),并经同意将上述两公路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打捆招标。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4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公路与桥梁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备案后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2016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4~2016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6 认真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15〕50号),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行为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对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有行贿、受赂行为的,直接定为D级。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7年 5月 9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4:30时~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持投标意向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政府部门指定招标网站打印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打印页(与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一致);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⑦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报名现场查验,个人社保提供查询单证明及个人查询网址和密码)、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逐页签名。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6 月 1 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0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岳阳市交通运输网”站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万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2017年5月31日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帐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招 标 人: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138084033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五里牌路485号长江修防处三楼302室
电 话:周强
联 系 人:15580118880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五里牌东路)
电 话:0730- 8715528
传 真:0730- 8715528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施工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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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讫 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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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度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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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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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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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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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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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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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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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5年独立完成交(竣)工过2条6公里以上的二级(含)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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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另外,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政府部门指定招标网站),同时说明该业绩工程网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链接网址;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内容须与该业绩工程其他证明材料的内容一致。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本附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 近5年,指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华电平江电厂配套公路(S322梅仙-范固、S208余坪-市里)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华电平江电厂配套公路(S322梅仙-范固、S208余坪-市里)工程第 标段 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华电平江电厂配套公路(S322梅仙-范固、S208余坪-市里)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