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社指〔2017〕87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6号)精神和敬老院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2017年敬老院建设市级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敬老院建设,请将此项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99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强资金管理,尽快拨付资金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敬老院建设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