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2019-10-3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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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财建指〔201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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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19〕21号)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资金安排的相关意见,现将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02水体”、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生态环境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况收回项目资金,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9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安排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岳财建指〔2019〕88号2019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