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2015-09-1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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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克服短收困难,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在巴陵石化、长岭炼化停产检修等不利因素影响情况下,市本级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8.26亿元,增长18.8%。

——保障重点支出,民生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启动实施,“五大保险”继续扩面提标,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6万套,市本级与民生相关的支出43.3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8.34%,增长15.9%。

——履行调控职能,经济转型发展稳中求进。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和“一区一港四口岸”建设,成功争取城陵矶港列入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整合资金5900万元,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筹措资金1.38亿元,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改制。

——深化财政改革,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出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277个市本级部门预算首次公开。将1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推进公务卡改革,市本级公务卡报销授权支付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缴国库资金13.18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61亿元,扣减工程结算价款5378.1万元,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制度25个,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违纪行为责任8起,处理8人。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市财政提供的市本级决算报表显示: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总计89.95亿元(含上年结余等),支出总计89.64亿元,净结余31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9.43亿元,支出总计6.3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0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预决算草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部分非税收入预算不科学

非税收入(不含罚没收入)实际完成11.66亿元,比年初预算超4.73亿元。年初预算明显偏低,造成部分单位年底超收分成过多,单位经费苦乐不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明显偏高。如: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年初预算2000万元,实际征收3657.95万元,是年初预算的182.90%,超收分成400万元;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6200万元,实际征收(不含水利建设基金)1.62亿元,是年初预算的261.29%,超收分成1994万元。

(二)预决算草案不规范、不完整

1.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编报不规范。市财政未按要求单独编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规范。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公司等12家市直预算单位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市财政未单独编报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及经开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财政、地税等部门组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

1.代编预算规模过大、执行到位率不高且下达不及时。市财政年初代编预算23.48亿元,占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1.94%。未细化到用款单位、执行中需进行二次分配的有85项4.78亿元,执行结果超过和未达到年初预算的有97项12.55亿元,分别占年初代编预算的20.37%、53.45%。执行中有12.20亿元未按要求于9月底前下达,占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6.98%。

2.部门预算批复比例过低。市财政批复277个部门单位预算支出21.72亿元,占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8.06%。

(二)部分税收征管不到位

1.部分税收收入未及时征缴到位。经抽查,市地税局下属岳阳楼区和云溪区地税局应征未征营业税的附加税费107.82万元。市地税局稽查局等单位未及时追缴查补税款506.36万元。

2.改变税收收入预算级次。经抽查,岳阳楼区和云溪区地税局违反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改变税种入库402.43万元,影响市级收入181.11万元,其中:岳阳楼区179.47万元、云溪区1.64万元。

(三)遗留问题处理不力增加了财政负担

近几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市住建局84万元,用于解决1996年岳阳楼区沙石场沿湖码头拆除补助经费。经调查,由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履行1996年5月签订的还建码头协议,导致该事项发生以来财政多支付沙石场补助经费887万元,增加了财政负担。

(四)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偏大

2014年底,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达23.28亿元,其中:市直249个部门预算单位年末结转结余9.34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3.09亿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79.64%,超过当年收入30% 的规定。

(五)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

2014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170.06亿元,综合债务率214.91%,已超100%的警戒线。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144.52亿元,比2013年6月底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确认数增加72.74亿元,增长101.33%。

(六)政府采购预算不到位

2014年,市本级应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277个,仅汇总了153个,还有124个未汇总。全年政府采购执行14.78亿元,超年初预算8.93亿元、152.65%。

(七)经开区等四区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收支管理不规范。经开区等4区将税收等滞留在财政专户或过渡户上少反映财政收入3.94亿元;年终未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将支出转暂存3.13亿元。

2.自行制定财税优惠政策。南湖风景区等3区自行制定优惠政策,以税款返还、先征后返土地出让金、财源建设奖励等名义向企业安排财政补贴1.10亿元。

3.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规范。经开区从价格调节基金中超标准安排征收单位工作经费130.98万元。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未及时下拨农村低保等13项专项资金1140.55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委办等9个部门,并对这些部门的32个下属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缴财政

市教育局等3个部门资产置换、清算等收入268.8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中:市教育局150万元、市委办111.6万元。

(二)少上报历年结余资金

市计生委等4个部门上年结余资金2284.18万元列往来,未计入存量资金上报市财政。其中:市计生委1952.01万元、市规划局234.36万元、市非税局71.41万元、市住建局26.4万元。

(三)其他财政收支有违规行为

1.违规收费。市委办收取相关单位资料费、活动款105.75万元,市政府办收取相关单位调研经费19.5万元,市规划信息中心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取规划设计费154.8万元。

2.违规发放补助。市教育局违规发放本单位和相关单位人员考试补助79.6万元,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军供站违规发放节假日补助和加班补助18.44万元。

3.收支未纳入财务核算。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市民政局下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用门面出租收入20.37万元,抵顶局机关及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中餐补助,其收支未纳入财务核算。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计过程中已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整改。

四、投融资平台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对城建投、水建投、交建投、洞庭新城4个市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2013至2014年度投融资情况及其投资建设的奥体中心、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临湖公路及鱼巷子改扩建4个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上述公司在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1.资产负债率过高。至2014年底,4个投融资平台公司剔除沉淀的非经营性资产后,资产负债率均超过100%。

2.自我偿债能力弱。4个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营项目少,盈利能力差,两年亏损5.97亿元。现金流仅限于银行贷款的进出,靠借新贷还旧贷支撑运转,再投资能力不强,两年借新还旧48.14亿元,占融资总额的43.07%。

(二)融资成本高

4个投融资平台公司两年共支付利息、融资顾问费等费用6.21亿元,占公司运行总费用的75.27%。交建投以18.8%的年利率向新疆北新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2亿元。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1.项目建设中变更多。至审计时止,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签订变更通知单357份,涉及金额1.2亿元。

2.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奥体中心项目超标准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1121.75万元。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指挥部擅自将津补贴、拆迁服务费和罚款273.23万元作为项目成本列支。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4个投融资平台公司正在积极整改。市政府已采纳审计建议拟对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审计调查情况。2014年,市检察院等11个市直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169.2万元,比上年减少544.1万元,下降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8.25万元,比上年减少355.57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807.77万元,比上年减少762.51万元,下降49%。因公出国(境)费13.59万元,比上年减少68.29万元,下降83%。会议费479.02万元,比上年减少487.76万元,下降50%。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如市规划局占用下属单位小车3辆。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反映不实。部分单位混入其它科目核算,如市住建局、物价局在“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6.71万元。市规划局在会议费中列支多媒体购置费、会议补助12.25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调查情况。2014年,市规划局核发了89个项目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439.83万平方米,市本级应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3.98亿元,已征收1.66亿元,政府文件减免2.04亿元,欠缴2735.64万元,年末结余6155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配套费的征收为筹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征收政策执行不力。经抽查,未及时征缴领导批示缓缴的配套费4795.38万元,其中:中桂园项目869.21万元、清华苑项目1190.53万元、宏润家园项目2363.93万元、田园牧歌项目371.72万元。

2.行政执法不到位。经抽查,查处的以前年度16个超面积项目的配套费493.67万元未征缴到位。恒立经济适用房项目超面积罚款121.31万元未征缴到位。岳阳逸城项目未经规划许可的住宅部分应罚款58.09万元未予处罚。

3.配套费使用不合规。市财政从配套费中安排中心城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奖励100万元、湘阴县青山岛镇产业规划及控违控建资金50万元。市规划局从配套费项目支出中列支岳阳县等4县市规划编制、扶贫、新农村建设等费用13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规划局发出配套费催款通知书4份,已追缴配套费278.53万元。其他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三)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2013至2014年,市本级应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水泥资金)2658.28万元,实征655.83万元,少征2002.45万元。2014年底结余574.8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墙改基金和水泥资金的征收使用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能、保护耕地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收入未征收到位。少征墙改基金858.24万元、水泥资金1144.21万元。其中少征部分企业水泥资金248万元: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54.02万元、临湘海螺水泥有限公司116.02万元、华新水泥(岳阳)有限公司77.96万元。

2.违规计提征收经费。市墙改办在与建设单位进行返退结算时,以上缴上级征收经费的名义计提征收经费,少返退墙改基金61.39万元、水泥资金2.57万元。

3.截留挪用墙改基金、水泥资金。市墙改办截留省级分成和其他单位代征手续费43.37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墙改办等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市本级及经开区等四区完成结算审计项目(单项工程)396个,审计总投资16.69亿元,在有关部门初审、复审的基础上,再次核减工程造价3785.62万元,核减率2.27%。完成预算审计项目67个,审计总投资5.10亿元,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再次核减预算 3666.67万元,核减率7.19%。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材料单价偏高。如岳阳市博物馆续建库房工程,因材料单价偏高核减造价7.43万元,占核减额的21.07%;临港新区凌泊湖小区安置房一期工程,因钢筋单价偏高核减造价36.22万元,占核减额的32.04%。

(二)高套定额和费率。如经开区东城小学的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因高套定额核减造价11.4万元,占核减额的18.47%;经开区大桥河小学的二号教学楼工程,因高套费率核减造价16.47万元、高套定额核减造价11.14万元,两项合计占核减额的26.37%。

(三)多计工程量。如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家属楼前期工程项目,因多计工程量核减造价24.56万元,占核减额的80.77%。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项目业主已扣减了有关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

七、民生工程及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市本级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规划实施不到位。洞庭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748套未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停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项目总建筑面积5%配建保障性住房。

2.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挪用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6233.70万元。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拨付上级财政补助资金9238.22万元。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未按规定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95.98万元。临港产业新区保障房建设资金5693.3万元未纳入保障房资金专户核算。

3.违规发放住房补贴。经开区等3个区向46户不符合廉租住房、公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4.36万元。

4.后续管理不力造成住房闲置。临港产业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2个小区1337套保障性住房,因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造成闲置。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市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3至2014年,市教育局管理的市直中职学校15所,累计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961.055万元,资助学生12814人;发放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4077.2万元,资助学生40772人。审计结果表明,市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专项资金管理总体较规范,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劳动者素质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超范围申报,骗取免学费补助资金。经抽查,市网络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扩大专业范围申报学生82人次,骗取免学费补助8.2万元;市中岳经贸职业技术学校和市外贸职业技术学校将外单位学生纳入本校范围申报62人次,骗取免学费补助6.2万元。

2.滞留助学专项资金,未上缴财政。因受助学生流失、退学等原因,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助学金过渡户结余99.64万元未上缴财政,2010年以来802张未激活的中职资助卡59.09万元滞留在发卡银行未上缴财政;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市网络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结余中职助学专项资金3.93万元未上缴财政。

3.部分学校学生资助基础工作不到位。经抽查,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等4所学校未按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资助档案不够规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有关审计情况,以附件表格形式印送各位常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育地方经济,提高收入质量。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招商企业综合实力,培养骨干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努力改善财政收入过分依赖中央企业的现状。

(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规范有序。规范预算编制规程,分块清晰编制四部预算,维护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确立非税收入编制原则,准确核定年度非税收入和执收成本。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制订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办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建立单位结余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等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科学编制预算,从源头上控制财政存量资金。细化预算,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提高预算约束力,及时支付资金,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减少审批专款数额,提高部门预算批复比例,贯彻依法理财的方针。加大对挪用专项资金、侵占国有权益等问题的处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市委经济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把岳阳建设成“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市审计局局长 谌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