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3-13

岳汨罗市弼时镇“8·15”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2023-06-2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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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汨罗市弼时镇“8·15”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年8月15日15时50分许,湖南省汨罗市107国道1657公里+380米处(汨罗市弼时镇李家塅剑坡里路段),发生一起槽罐车与重型半挂车追尾相撞的道路运输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养中心、市总工会、汨罗市人民政府派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2023年1月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岳市安办〔2020〕49号), 岳汨罗市弼时镇“8·15”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6月22日,在市安委会的组织下,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养中心、市总工会有关人员组成评估组,依据《岳汨罗市弼时镇“8·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属地及有关部门履行落实监管职责情况,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安委会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汨罗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调查组认定,湖南高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韩丽莉,中石油运输湖南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赵雪松,副经理张放,监控室主任秦伟,安全科安全员聂兴,安全科监督站副站长尤新富,长沙配送中心安全韦长合,重型半挂列车驾驶人张冲等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经评估组核查,所有责任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高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经评估组核查,以上2家公司分别由汨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

  (二)相关单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1.中石油运输湖南分公司。已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督促岳阳生产点向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同时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汨罗市弼时镇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能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锚定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目标,认真排查道路交通特别是国、省道道路交通的突出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强化客运、货运安全监管和执法,有效提升了国、省道道路客运、货运安全水平。

  四、工作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扎实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整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强执法严监管,强责任转作风,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下大气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从根本上管控风险,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要以事故教训为戒,举一反三,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强矿山、危化、消防、交通、燃气、建筑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