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S301线K37+745-K51+577段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交通运输局2018-09-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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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云溪区S301线K37+745-K51+577段大修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8]56号文下达计划、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以岳路发[2018] 87 号文批复设计及预算。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云溪区S301线K37+745-K51+577段大修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云溪区;

3.建设规模:本次大修及灾毁恢复重建路段为S301线k37+745-k51+577,总里程13.832km,公路等级为二级,路面宽度为9M,总投资约3900万元。本次大修及灾毁恢复重建采用原路面水泥路面碎石化后进行沥青砼加铺,同步配套GBM工程.

4.招标范围:包括主路路面,路基,桥梁路面及必要的安防、排水、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5.工期要求:120天;

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竣)工达到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5年;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当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经营类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达标等级: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人员无在建工程(报名现场查验);

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2017年)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6年和2017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6.业绩要求:最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独立完成交(竣)工1条10公里(含)以上的二级(含)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或大修施工业绩(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需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打印页;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2016年至2018年在全国各级政府或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公示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前往云溪区S301线K37+745-K51+577段大修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名(地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西塘镇平地村),报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下述证件材料原件:

(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公路养护资质证明文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经营类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达标等级:一级)副本;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缴纳近半年(2018年3月-2018年8月)处于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单证明及个人查询网址和密码),报名现场查验。

(8)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打印页。

(9)申请人最近三年(2015年-2017年)《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资料复印件;

(10)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打印页;

(11)报名期间内项目所在地市级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上述1-11项原件资料的须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纸质版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2966626)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2日9时0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交通运输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30- 871552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联系人: 张进

联系电话:0730-8626877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任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0-8630021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彭科长

联系电话:0730- 8715528


附件1

类别划分、资质、业绩要求表

工程内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公路大修工程

公路大修工程

一个标段

13.832KM

包括路基、路面、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经营类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达标等级:一级)

最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独立完成交(竣)工1条10公里(含)以上的二级(含)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或大修施工业绩(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需提供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打印页


附件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