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汨罗市交通综合枢纽及配套服务建设PPP(资格预审)项目
二.项目编号:汨财采计【2018】第0083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2月24日
四.招标人现对《汨罗市交通综合枢纽及配套服务建设PPP(资格预审)项目》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答疑、澄清,本次资格审查文件答疑、澄清将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一):项目资审文件P38页,第4点“企业资质等级”,文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出资方是否也需要至少一项资质,请予以明确;
回答(一):汨罗市交通综合枢纽及配套服务建设PPP项目资格审查文件P38页,第4点“企业资质等级”,文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是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PPP项目资格审查的,只对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进行企业资质等级的详细审查;当联合体投标时且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数量在两家时,联合体施工方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P51页“附表:联合体申请人施工方资质情况表”,并提供相应的资质复印件。
提问(二):项目资格审查文件P38页,第6点“企业财务状况”,文件要求“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报表不早于2016年6月30日,联合体施工方需提供)”,但是文件中P52页“六、近年财务状况表”中“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仅资本方须提供此文件”。是否只需要出资方填写财务报表,但是表后需附联合体各方最新一期经审计的申请人须附上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请予以明确。
回答(二):资格审查公告中“6.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的“6.2.1财务要求”,对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资本方作出财务要求并提供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报表。现将P38页第6点“企业财务状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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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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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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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报表不早于2016年6月30日,联合体施工方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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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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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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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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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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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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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报表不早于2016年6月30日,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作为联合体资本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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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汨罗市高泉北路32号
联系人: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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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713091/18508438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