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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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岳阳市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 2013 年09月27日
三、更正事项: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质疑,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 、技术参数及配置表中的“双立柱锁止器”技术参数中增加:双立柱双控双锁式智能锁柱,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控制价不变。
2 、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二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更正为“施工工期为50天(日历日),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起始日,若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则甲方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每延期一天另扣除合同金额的1 作为违约金。”
3 、招标文件中“调度中心单位工程”表中的“调度、管理软件系统”的第22项功能“对于未带租车卡的用户,可通过指纹借车,所借车辆可以在各网点通还,系统实现自动计费无需人工处理。”本次招标取消“指纹借车”功能。
4 、投标报价均按招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含税)。
5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和委托代理编号均为:TPPCZ(2013)239。
6 招标文件P31在“开标一览表”增加“数量”一项。
7 、招标文件P32在“分项价格表”中的“备品、备件”的报价不作为投标报价评审依据,但作为后期参考价格。
8 、招标文件P66页“②26寸公共自行车:整车主要部件(车架、车把、传动轴、花鼓、停车架)5年免费保修。”更正为“整车主要部件(车架、车把、传动轴)5年免费保修。自行车花鼓、停车架保修时间为2年”。
9 、招标文件P66页②26寸公共自行车:“刹车手把要求主体材质为不锈钢。”更正为“公共自行车刹车手把主体材质为铝合金材质”。
10 、招标文件第51页“提交的样品”的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和本次更正公告的要求,样品不能有投标单位标志,样品评审不合格的做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样品作为验收依据。
11 、其他不变。
四、开标日期顺延至 :2013年11月01日上午9:00。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岳阳市城市管理局、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求索东路、岳阳市岳阳大道新国土资源大厦
联 系 人:何志军、何磊
    话:0730-8631799/13017218793、0730-8691380
 
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求索西路353号(巴陵公司南湖社区西侧)
联 系 人:付帅
    话:0730-8848066/15573095199
 
采购监督: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勇
联系电话:0730-8850162
地   址:岳阳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
 
 
2013 年10月17日